黟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
黟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
2025年9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黟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黟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黟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黟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承担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及本机关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
(二)根据主任会议的决定和安排,联络、协调机关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的工作,督办常委会有关决定、决议、审议意见和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
(三)机关文电、材料的草拟、审核,机关文书处理,档案保密、文印、资料、微机管理,办公自动化等工作。
(四)承担人大信息的收集、整理、交流工作。
(五)承担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人事、工资管理,负责机关组织建设、政治思想教育、目标管理考核和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六)负责县人大常委会人民来信来访工作。
(七)承担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安全保卫、环境卫生、财务、车辆管理、内外宾接待及后勤服务工作。
(八)承担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黟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仅包括局本级决算,无其他下属单位决算。
第二部分 黟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黟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823.54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823.54万元(含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与2023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56.14万元,下降15.94%,主要原因:因人员退休,单位在职人员较23年度减少7人,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813.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9.52万元,占99.57%;其他收入3.50万元,占0.4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823.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7.76万元,占85.94%;项目支出115.75万元,占14.0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09.52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809.52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52.18万元,下降15.82%,主要原因:因人员退休,单位在职人员较23年度减少7人,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9.5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8.3%。与2023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52.18万元,下降15.82%。主要原因是因人员退休,单位在职人员较23年度减少7人,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9.5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87.17万元,占72.5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1.23万元,占21.15%;卫生健康(类)支出13.53万元,占1.67%;住房保障(类)支出37.58万元,占4.6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90.58万元,支出决算为823.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职工目标考核奖励,二是职工年中调资。其中:基本支出707.76万元,占85.94%;项目支出115.78万元,占14.06%。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05.06万元,支出决算为515.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3%,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职工目标考核奖励,二是职工年中调资。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人大会议(项)。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27.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中央八项规例,节俭办会。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项)。年初预算为39.6万元,支出决算为3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代表未满额,二是代表因个人原因辞去代表职务,终止发放代表履职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年初预算为18.94万元,支出决算为18.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2万元,支出决算为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退休支委换届。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年初预算为59.83万元,支出决算为93.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支出统计口径变化。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项) 年初预算为48.17万元,支出决算为44.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退休。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4.08万元,支出决算为22.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退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25万元,支出决算为10.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支出统计口径变化。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4万元,支出决算为0.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子女已成年。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4.58万元,支出决算为13.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退休。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0.71万元,支出决算为37.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退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9.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0.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公用经费53.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24年度,黟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52万元,比2023年减少1.89万元,下降3.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24年度,黟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府未安排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黟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无公用车辆。
(四)关于2024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5个项目,涉及资金116.13万元。从评价情况看,2024年度县人大办各项工作顺利运转,完成各项既定目标,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组织对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显示,2024年度县人大办各项工作顺利运转,完成各项既定目标,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组织对“人大工作经费”、“人大会议费”、“代表履职经费”等5个项目自行组织开展部门评价。通过项目实施一是确保2024年度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正常运转;二是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完成各项调研、视察等;三是顺利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会议8次;四是完成年初预算、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预算调整等审查,五是代表履职得到充分的经费保障。从评价情况看,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所有项目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1: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3)部门评价结果。详见“附件2:2024年度黟县人大办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的金额。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2024年度黟县人大办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