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3年11月28日在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
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工作要点安排,10月份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分别率队赴各乡镇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调研。
2023年,县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把办理代表建议同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结合起来,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积极推动代表建议工作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促发展。
一、办理情况
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县人大代表共提出意见建议71件(其中:基础设施类24件,农业及农村管理类11件,社会事业类19件,生态环境保护类6件,其他方面11件)。大会闭幕后,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将69件代表建议交县政府办理答复,2件由县委办公室转交县委组织部办理答复。
目前,71件代表建议已按序时要求全部答复提议代表。其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30件,占建议总数的42.25%;建议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B类)40件,占建议总数的56.34%;建议所提问题因受条件、政策等因素限制难以解决或留作参考的(C类)1件,占建议总数的1.41%。
从《黟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评价表》反馈结果看(发出70份、收回70份),乡镇基层人大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总体满意,代表建议答复见面率100%、办结率100%。其中对办理过程评价,满意的68份、占97.14%;对问题解决情况评价,解决50份、占71.43%,部分解 决10份、占14.29%,因条件限制而未解决10份、占14.29%。
二、主要做法
(一)以上率下,高位推动。县委、县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头领衔督办重点代表建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研究,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重点建议,赴所联系乡镇走访代表、召开代表座谈会征求意见。县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代表建议的交办工作;县政府负责同志对分管部门牵头承办的代表建议做到逐件阅批、亲自协调,帮助解决办理过程中的难题。各县直承办(协办)单位主要领导结合部门职责按要求参与建议办理工作,带队座谈调研,当面向代表反馈办理情况,听取代表意见。
(二)开门办理,全程沟通。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县委主要领导及其他领导在参加各代表团讨论时,认真听取代表们发言,强调县直有关部门要站稳人民立场,聚焦民生关切。县政府及各承办(协办)单位认真贯彻落实《黟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工作规程》,推深做实与代表的沟通交流工作,普遍邀请代表全程参与建议办理过程。一是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通过“网格化”服务代表,“接地气”走访调研等多种方式与代表深入交流,了解代表对所提意见建议的真实意图,共同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二是点对点沟通衔接。主动靠前沟通服务,及时反馈解释答复内容,及时向代表通报办理过程和进度,让代表了解办理情况;三是各承办单位领导主动上门与代表沟通,宣传国家及省、市政策措施,进一步听取代表对今后工作的建议,做到“先满意、再答复”,让代表充分感受到被尊重和受重视。
(三)认真督办,突出效果。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在主任会议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督查。坚持把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列入法定监督内容,针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审议意见,要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办理。县政府办公室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认真落实督查督办职能。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县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及时全面掌握办理进度,以电话催办、书面督办、走访问效等多种形式全程跟踪,及时通报办理推进情况,指出问题、提出要求、保障进度、确保落实。各承办单位建立健全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主抓、承办职能股室主办的责任制度,认真落实法定职责,严格工作标准,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办理工作方案,把办理建议过程作为发现问题、改进工作、提升水平、推动发展的过程。
今年以来,各级政府及部门积极办理“聚民意、惠民生”活动代表建议和社情民意,解决了一些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
(四)积极作为,办有质量。各承办单位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并答复代表,真正把办理好代表建议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抓手,积极改进办理方式,尽最大努力解决代表所提出的问题,进一步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实效。
在具体建议办理过程中多数承办单位主动作为,加强重点建议跟踪督办,积极推进“B”类答复承诺事项落实。针对综合性强、涉及面广的建议,发挥牵头部门作用,积极对上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加强与协办单位横向协调,与乡镇纵向联动,汇聚工作合力,推进建议办好办实。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的G530焦村至东亭公路改建工程黟县县城至叶村段、S477碧阳经西武岭至金字牌公路(黟县段)改建工程;县林业局负责的野生动物危害防控治理工作;县住建局负责的桃源路沿线整治等建议得到了高质量办理。
三、存在问题
在县委、县政府和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已基本完成,办理质量和时效有了提高,但也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有待深化。少数承办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认识不到位,主动性不够;部分B类建议件推进落实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沟通协调有待加强。少数承办人员在与代表沟通过程中,回避矛盾、避重就轻,代表“被满意”现象仍存在。有的建议答复内容针对性不强,答复承诺解决的事项落实不到位,片面追求“满意率”。
(三)办理质量有待提高。部分答复意见片面强调政策原因、条件局限,以介绍工作成绩为主;落实措施针对性不强,承诺解决的问题抓落实不够。
四、工作建议
(一)优化办理工作机制。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实践,推动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解决型”转变,“落实型”向“转化型”转变,实现代表建议工作全流程、规范化、机制化。要落实代表的知情权、监督权,注重在沟通中凝聚共识,推动问题有效解决。
(二)改进办理工作方式。县政府及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协调和督办力度,在注重抓落实上再下功夫。要把解决问题作为衡量办理质量的重要标准,推动从解决“一件事”向办好“一类事”延伸。对群众反映强烈而长期没有解决的问题、推动高质量发展需要集中破解的问题,要提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
(三)提升办理工作实效。县政府办公室要加大办理工作全过程管理和调度,及时了解办理进度,协调解决问题,真正发挥“穿针引线”的中枢作用。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清单化、闭环式办理工作机制,严格办理程序;在办好大会期间代表所提建议意见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高质量开展关注民生提建议、五级代表在行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人常办〔2023〕24号)精神,及时办理闭会建议和社情民意。要坚持把建议办理与推进工作相结合,与关注民生相结合,不断提高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全面推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