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关于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2021年9月29日在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
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三季度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率队陆续赴各乡镇对县十七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调研,对承办单位办理、答复代表建议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同时还对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回头看”。
2021年,县人大常委会高位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积极推动“提、办、督”三方贯通,努力提升代表建议工作质效。一是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重点督办。对“五黑”产业整合发展、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塔川景区管理品质提升、古建筑保护利用、老旧小区改造等代表建议进行了重点督办,取得了积极成果。二是常委会各工委、室全覆盖督办。各工委、室把督办工作融入日常工作之中,结合走访代表、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活动,加强对代表建议特别是重点督办件办理工作的督查督办力度。三是人选工委认真落实牵头抓总责任。积极推动相互交流、协同协作、服务保障,不定期通报建议办理情况,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提升建议督办效率,促进工作落实。
一、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县十七届人大七次会议期间,县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72件(其中:基础设施类23件,农业及农村管理类21件,社会事业类20件,生态环境保护类5件,其他方面3件)。大会闭幕后,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召开了代表建议交办会,将70件代表建议交县政府办理,2件由县委办公室分别转交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办理。
从办理结果看,72件建议全部由16家县直单位承办,不再交乡镇政府主办。截止6月底,代表建议已全部答复提议代表。其中,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35件,占建议总数的48.61%;建议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B类)31件,占建议总数的43.06%;建议所提问题因受条件、政策等因素限制难以解决或留作参考的(C类)6件,占建议总数的8.34%。
根据《黟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评价表》反馈结果看(发出61份、收回61份),乡镇基层人大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总体满意,代表建议答复见面率100%、办结率100%。其中对办理过程评价,满意的57人、占93.44%,基本满意的4人、占6.56%;对问题解决情况评价,解决41份、占67.21%,部分解决14份、占22.95%,因条件限制而未解决6份、占9.84%。
从办理过程看,县政府及承办单位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将建议办理作为一项法定任务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建议办理工作水平逐年提高,坚持把建议办理与提升工作能力、改进工作作风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县委“十大行动”和县政府60件民生实事相结合、与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相结合。
主要做法有:领导重视,责任进一步落实。县政府认真研究部署代表建议的交办工作,坚持县长总负责、常务副县长主管、分管副县长牵头、相关部门具体承办工作机制,县政府办公室就政府部门建议办理推进情况发出督查通报,及时指出问题、提出要求,切实保障了办理进度和综合效果。各承办(协办)单位认真落实法定职责,严格工作标准,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办理工作方案,把办理建议过程作为发现问题、改进工作、提升水平、推动发展的过程。规范办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县政府及各承办(协办)单位认真贯彻落实《黟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工作规程》,变被动为主动,变“答复满意”为“结果满意”,推进解决具体问题。在建议办理过程中,大部分单位主要领导能做到亲自上门主动面商、面复,做到办前有征询、办中有沟通、办后有反馈。对确因政策或其他原因无法解决的,承办单位本着实事求是向代表解释说明,争取代表理解支持,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沟通协调,合力进一步形成。县政府办公室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推行预交办制度,在交办前充分征求各承办部门的建议意见,尽量做到交办准确不出差错;交办后与各承办部门密切保持联系,全面掌握办理进度;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之间、承办部门内部科室之间及时沟通联系,减少了推诿扯皮的现象发生;各承办单位通过电话沟通、召开座谈会、上门与代表面对面交流,了解代表真实意愿,及时反馈办理情况,让代表感受到被尊重和受重视,提高了办理质量和满意率。督查落实,质量进一步提升。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县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以电话催办、书面督办、走访问效等多种形式全程跟踪,积极推动代表建议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办成,通过督查督办,使代表建议办理力度不减、办理质量得以保证。
今年是县十七届人大任期的最后一年。为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实效,做好监督“后半篇”文章,县人大常委会对本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开展了“回头看”,就部分重点建议所涉项目进行实地走访,实现了建议办理工作的再推进、再落实,形成了交办、督办、再审议的有效“闭环”。据统计,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县政府系统共办理代表建议244件,其中B、C类代表建议117件,截止7月底,已有69件建议转为A类,占建议数的58.97%;35件建议为B类,占建议数的29.91%;13件建议为C类,占建议数的11.11%。从走访代表情况看,代表对“回头看”成效比较满意,代表对政府办理建议工作的满意度逐年提高。
下一步,各承办单位要转变工作思路,创新方式方法,认真总结办理工作经验,对因受政策因素影响而未办结的建议要建立工作台账,实行跟踪办理、滚动办理,有计划、分步骤地把代表建议办好办实。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代表建议的办结率、办复率和满意率。
二、存在问题
2021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
(一)思想认识仍需深化。虽然大部分承办单位对建议办理工作比较重视,但也还有少数单位仅重视在会议文件上,而不是落实在实际行动中。部分承办单位办理人员流动性较大,工作缺乏连续性,一些经办人员责任心不强,对办理工作的法定职责性质认识不清,一些单位对协办工作的重要性仍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特别是对建议中涉及的新情况新问题,协办单位往往只是文来文往、应付了事,缺乏主动性和责任感。
(二)办理工作仍需规范。多数承办单位十分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制度健全,办理程序规范。但建议答复针对性不强,格式不规范,重答复、轻落实,片面追求满意率的现象仍存在。通过督查发现有的办理情况分类不够精准;有的对暂时无法落实的建议答复不够规范清晰,容易产生政策上的歧义;有的建议答复件,虽经过集体研究,但缺少必要的会议记录;部分单位对交办的建议能推则推,能协办就不主办;在办理过程中个别单位主要领导亲自面复率不高。
(三)办理质效有待提升。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35件,占建议总数的48.61%,比上年65.6%下降16.99%。综合分析县人大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评议意见和代表对每件建议办理情况的满意度测评,以及在调研走访时提出的意见建议,代表反馈最集中的都是要求抓好落实。有代表反映,他们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满意其实是对办理过程的满意,有的甚至感觉是“被满意”。
三、工作建议
办理代表建议是一项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和时效性都很强的工作,各承办单位要切实落实办理责任,密切联系人大代表,抓住重点问题积极推进,不断促进代表建议办理提质增效。为了进一步做好下步落实工作和明年的办理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工作认识。各承办单位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和要求,切实解决社会公众关心的实际问题。要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与履行部门职责紧密结合,把答复代表建议作为关注民意、改善民生的重要渠道。要坚持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办理工作、亲自协调解决难点问题、亲自审核答复内容的“三亲自”制度,做到交办有人接、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办、件件有着落。要进一步抓住建议重点,严格办理程序,注重办理细节,尽心竭力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二)进一步健全协调机制。县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办理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督办力度,注重在指导办理、妥善协调及狠抓落实上再下功夫。特别是对代表提出的涉及面广、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进行充分调研,提出可行性计划,协调好各相关部门合力解决问题。针对一些综合性建议,承办单位要与协办单位协同配合,加强沟通研商,必要时提请县政府研究解决。在答复代表不能办结的情况时,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说明原因,避免理解上错误造成工作被动。
(三)进一步推动落实力度。各承办单位要将建议办理工作目标锁定在解决问题上,将建议办理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推动本职工作成效上。要定期对承办单位落实推进情况进行跟踪督办或调度,了解代表建议解决和承诺兑现情况。相关部门在跟踪办理B、C类建议时,办理情况要及时向县政府办、县人大办和乡镇人大通报,并向领衔代表答复。要围绕部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关注度高的建议办理工作,组织开展代表视察活动,以进一步巩固代表建议办理成果,提升代表建议办理实效,扩大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