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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0-11-05 08:42信息来源:黟县人大办 作者:黟县人大办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关于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2020年10月30日在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

 

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9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率队赴各乡镇对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调研,并对承办单位办理、答复代表建议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县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64件(其中:基础设施类22件,农业及农村管理类11件,社会事业类15件,生态环境保护类8件,其他类8件)。其中62件交县政府系统办理,2件移交县委办公室办理。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主任会议专门听取代表建议交办意见,研究并确定重点督办件;常委会领导带领分管工委,结合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活动,着力加强对代表建议特别是重点督办件办理工作的督查;常委会人选工委认真履行职责,注重沟通协调,落实服务保障,与各工委一道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从办理结果看,县政府将62件代表建议按类别分别交11个县直单位(52件、占83.9%)和4个乡镇(10件、占16.1%)办理,2件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办理答复。截至目前,64件建议已全部办结并答复提议代表。其中,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42件,占建议总数的65.6%;建议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B类)18件,占建议总数的28.1%;建议所提问题因条件、政策等因素限制难以解决或留作参考的(C类)4件,占建议总数的6.3%。值得肯定的是,建议所提问题解决率比十七届四次会议提高了13个百分点(2019年A类32件,占总数的52.5%),反映出各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高度重视,折射出工作作风的显著改善。列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重点督办的4件代表建议(A类3件、B类1件),办理满意率100%(办理情况附后)。

    向参加座谈会的人大代表发放《黟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评价表》,发出66份、收回66份。评价结果显示:人大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总体满意,代表建议答复见面率100%、办结率100%。其中对办理过程评价,满意的61人、占92.4%,基本满意的5人、占7.6%;对问题解决情况评价,部分解决12份、占18.2%,因条件限制而未解决5份、占7.6%。

    从办理工作看,县政府及承办单位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将建议办理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把代表建议办理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与落实“六稳”“六保”任务和谋划“十四五”规划结合起来、与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等结合起来。主要做法是: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办理责任。县政府认真研究部署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建立了县长总负责、常务副县长统筹、分管副县长牵头、责任单位具体负责的办理工作机制,县政府办公室先后对政府系统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三轮督查通报,及时指出问题、提出要求,切实保障了办理进度和综合效果。同时,明确要求各承办(协办)单位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严格工作标准,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办理工作方案,把办理建议过程作为发现问题、改进工作、提升水平、推动发展的过程。二是坚持精准施策,提升办理质量。各承办单位坚持把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确定的重点督办件以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代表建议作为重点,变被动为主动,变“答复满意”为“结果满意”,推进解决具体问题。在建议办理过程中,大部分单位主要领导能做到亲自上门主动面商、面复,做到办前有征询、办中有沟通、办后有反馈。对确因政策或其他原因无法解决的,承办单位本着实事求是向代表解释说明,争取代表理解支持,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三是相互密切配合,形成办理合力。承办单位对建议办理工作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有所增强,特别是对一些涉及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性强的建议,各主办单位能主动担当,协办单位积极配合,共同协商解决问题的措施方案,形成工作合力,保证了建议办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存在问题

    一是办理程序还不够规范。在办理过程中,部分承办单位负责同志只与建议领衔代表协商沟通,没有通知或未电话联系建议附议代表,建议的答复件也只主送建议领衔代表而未抄送附议代表,附议代表对办理过程和结果不熟悉。承办单位的确定不够科学,答复件办复类别的划分不够严谨。部分承办单位对建议答复内容未经集体研究讨论或缺少相应的会议记录。

    二是办理机制还需完善。在调研中有代表反映,历次会议答复的B类、C类等建议后续办理跟踪推进情况,未及时反馈公布,造成了部分建议“代表年年提、承办单位年年办、年年都未有效解决”的现象。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工作认识。各承办单位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和要求,切实解决社会公众关心的实际问题。要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与履行部门职责紧密结合,把答复代表建议作为关注民意、改善民生的重要渠道。要坚持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办理工作、亲自协调解决难点问题、亲自审核答复内容的“三亲自”制度,做到交办有人接、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办、件件有着落。

    (二)进一步健全协调机制。县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办理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督办力度,注重在指导办理、妥善协调及狠抓落实上再下功夫。特别是对代表提出的涉及面广、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进行充分调研,提出可行性计划,协调好各相关部门合力解决问题。针对一些综合性建议,主办单位要与协办单位协同配合,加强沟通研商,必要时提请县政府研究解决。主办单位的答复意见要综合汇总并合理采纳协办单位的意见。

    (三)进一步推动落实力度。各承办单位要将建议办理工作目标锁定在解决问题上,将建议办理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推动本职工作成效上。要定期对承办单位落实推进情况进行跟踪督办或调度,了解代表建议解决和承诺兑现情况。要围绕部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关注度高的建议办理工作,组织开展代表视察活动,以进一步巩固代表建议办理成果,提升代表建议办理实效,扩大社会影响。县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将在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学习、提升能力,与常委会各工委一道,与时俱进做好协调督办工作,以务实的工作回报代表的关心、群众的关切。 

    附件: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重点督办件办理情况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重点督办件办理情况

 

    《关于增设城区公益性儿童公共游乐场所和设施的建议》(22号,A类),县住建局主办,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房地产事务中心协办,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针对代表提出的建议,县住建局在城市建设过程中,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善了城区儿童游乐设施规划布置;会同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妇联等部门积极争取项目支持,加强儿童游乐设施建设。目前,已在黄士陵公园新建一处儿童游乐设施,10月底能全面完工并投入使用。

    《关于加强山区乡村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的建议》(43号,B类),县卫健委主办,代表对办理结果基本满意。

    为加快推进该项工作,县卫健委与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联合制定《黟县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黟卫健〔2020〕36号),采取定向委培方式为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定向培养大专以上临床或中医专业卫生人员。2020年,计划首批为村卫生室定向培养村医22人,目前初步落实黟县高中毕业生定向招聘10人。同时,对乡镇卫生院实施简化程序引进12名急需专业技术人员,碧阳卫生院、宏村镇中心卫生院、渔亭镇卫生院、柯村镇卫生院分配各2名,西递镇卫生院、洪星乡卫生院、宏潭乡卫生院、美溪乡卫生院分配各1名,主要从事村医工作。今年,县财政加大对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建设的资金支持,投入54万元为全县16所村卫生室购买医疗设备,投入25万元用于基层医疗机构智慧医疗项目建设,投入30万元对两所村卫生室(南屏村、潭口村)进行改扩建,南屏村卫生室建设已完工,潭口村卫生室正在建设中。

    《关于增强公民交通意识,树立县城文明形象的建议》(63号,A类),县公安局主办,县住建局、县文明办协办,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县政府对代表建议高度重视,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开展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治理。县政府安排26.28万元,继续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方式,招募文明交通志愿者,在城区主干道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在全市率先以警保联动方式开展全县电动车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社会成效。在全县开展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和“一盔一带”专项行动,行人闯红灯、电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现象明显减少。二是加大对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借助“雪亮工程”,实现对全路面全天候的监管,累计处罚非机动车违法行为300起,行人交通违法行为268起,拆除电动自行车非法加装雨篷2304顶;处罚违停机动车5068辆,拖移僵尸车28辆。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深入社区、企业、机关、学校、农村,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宣传50余次。充分发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两站两员一长”机制,深入基层开展宣传和文明劝导。将文明交通写入《黟县市民文明手册》向全社会发放,将文明交通行为纳入文明创建年度考察内容和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考评内容。四是加大设施建设,合理分配路权。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会同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合理施划城区公共停车位并按编号导向管理,严格规范停车。扎实推进道路隐患动态排查,共排查市级隐患点1处(县安委办挂牌督办)、县级隐患点6处(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挂牌督办),目前工作正在推进中。

    《关于扶持做大香榧产业的建议》(24号,A类),县林业局主办,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财政局协办,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针对代表建议所提扶持做大香榧产业发展问题,县委、县政府从2013年起连续8年出台香榧产业扶持政策,将香榧列入“五黑”产业黑果加以重点扶持,县财政每年统筹安排100万元资金,从香榧基地造林、群众零星种植、香榧育苗、香榧加工、品牌打造等方面给予补助,2020年补助兑现2019年“五黑+金融+科技”项目资金90余万元。2020年新增香榧造林1100亩,香榧育苗基地50亩,技术培训280人,全县香榧林面积从4000亩增长到12000亩。针对当前我县香榧产业存在资金投入大、山场流转难度大、本土人才少等制约因素,相关责任部门将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加大香榧产业扶持力度,在做大做强做精上下功夫,力争将黟县香榧传统名优产品打造成百姓致富的精品、乡村振兴的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