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 47号建议的答复
汪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我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1、县公安交管大队城区中队每天安排一个巡逻小组专门管理中心城区,加强中心城区巡逻,疏堵保畅。另外安排人员在街心公园定点执勤,禁止车辆乱停乱放,在碧阳小学、二中、恩美楼等学校派出护学岗执勤,确保广大师生上下学安全。
2、为切实加强城区车辆乱停乱放管理,2017年,县公安交管大队在中心城区西武路、龙江路等路段新增施划了停车位180余个。今年,县公安局会同住建委拟在老灯光球场、惠民小区新建停车场。因老汽车站地块开发,原有停车场已不能停车,县公安局及时商请县住建委在翠林路原汪宁轴承厂修建了大型停车场,方便市民停车。另外,向县委县政府专题汇报,拟定在碧阳大道、东岳山南路、书院路等重点路段安装违停自动抓拍系统,对乱停乱放车辆抓拍处罚。
3、联合县执法局,结合全域环境整治,安排交管大队在中心城区巡逻、路口执勤时,加强非机动车管理,拆除电动车雨篷、遮阳伞845顶,处罚非机动车和行人违法93起,主要是逆向行驶、闯红灯、违反规定载物等。
4、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利用县电视台、“双微”平台、大队门口LED屏等加大宣传力度,提倡文明出行,在东岳山南路超市门口、马道路菜市场入口等易拥堵地方,前后方200米处安装了禁止停车示意牌,施划了黄色禁止停车标线,加强巡逻,对乱停乱放车辆予以拍照处罚,2018年至今拍摄处罚违停车辆1610辆,达到了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目的。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黟县公安局
联系电话:5527021
黟县公安局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