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25年12月25日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
决定任命:
王 峰为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局长);
查立华为黟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叶 勇为黟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姚利华为黟县司法局局长;
胡利群为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决定免去:
王 亮的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局长)职务;
王 峰的黟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何社春的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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