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8日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调整,胡晓辉、叶剑奇书面提出辞去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胡晓辉、叶剑奇辞去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报黟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