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2日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胡鹏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胡齐新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汪光辉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