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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邓林辞职请求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4-12-31 11:19信息来源:黟县人大办 作者:黟县人大办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2024年12月30日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因挂职期满,邓林书面提出辞去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邓林辞去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报黟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