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4日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因职务变动,戴炜提出辞去黟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戴炜辞去黟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请求,报黟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