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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吴雁冰辞去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6-01-06 11:36信息来源:黟县人大办 作者:黟县人大办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2026年1月6日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职务调整,吴雁冰于2025年12月26日书面向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辞去黄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吴雁冰辞去黄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报黄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