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5日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调整,吴雁冰提出辞去黟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吴雁冰辞去黟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黟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