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黟县2018年县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黟县2018年县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18年10月30日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8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安排及县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和《关于2018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安排及县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的报告。经过审议,会议同意这个调整方案,决定批准黟县人民政府2018年县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科学、规范分配使用政府债券资金,加强财政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发挥更大效益,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