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继敏率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
4月10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继敏率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暨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调研。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周曙光参加执法检查与调研。
执法检查组先后实地检查渔亭镇农村生活污水终端、盛鼎砂石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宏村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泗溪村甲溪角五弃渣场林地修复等情况,听取县直相关部门及乡镇关于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汇报,座谈交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建议。
执法检查组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心系“国之大者”,压实主体责任,推深做实全县生态文明建设。要加大执法检查,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大日常监管执法力度,强化源头管控和协同联动,突出环境风险监测和隐患排查。要严格问题整改,聚焦群众身边环境问题和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强力推进整改,注重系统治理,加快项目建设,确保按时按质整改到位。要加速价值转化,依托我县绝佳的生态环境,不断丰富生态产品,拓宽生态价值转化路径,推动生态与文旅、康养、旅居、绿色农业等有效融合,让“高颜值”变“高价值”,打造绿色发展样板。要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对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突出对环境保护违法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推动形成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委员,县直有关单位和乡镇负责同志参加执法检查与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