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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
暨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5-05-09 15:13信息来源:黟县人大办 作者:黟县人大办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2025年428日,黟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常寿仪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暨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法》)施行十年来,在县委坚强领导下,我县始终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先后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中国天然氧吧等荣誉称号,2024年度我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总体良好。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也指出,在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和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主体责任落实有待强化、污染防治短板有待破解、生态价值转化有待拓展、治理能力建设有待提升等不足。为此,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法治意识。一是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继续深入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聚焦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整改,扎实推进生态环保项目建设。二是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统筹做好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绿色发展等各项工作,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进一步彰显我县“生态立县”的特色品质,为高质量建设大黟山高颜值国际乡村旅游综合示范区和休闲度假康养旅游目的地奠定坚实生态基础。

    二、强化责任落实,健全协同机制。一是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明确各方责任,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加大日常监管执法力度,注重从源头预防和治理环境问题。定期召开生态环境问题会商会议,及时商议重大项目建设、农村污水运维、建筑垃圾处置等跨部门难题。二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推行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对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加强对企业的环境保护培训和督查监管,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定期开展专业培训,提升执法队伍的业务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聚焦短板弱项,深化污染防治。一是精准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建筑工地、堆场扬尘的监测频次,加强秸秆焚烧、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力度。二是系统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地区地形、人口分布流动等特点,分区分类科学施策,优先考虑污水资源化利用和分散式生态治理模式,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三是持续加强土壤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扩大测土配方施肥覆盖范围,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机制。规范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提高资源化利用,完善农村垃圾分类设施,加快建立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体系。

    四、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基础设施。一是强化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环保专项资金支持,加大生态环保项目的编制和申报力度。整合中央生态环境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等,为生态环境治理提供充足资金支持。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拓宽融资渠道,缓解环保资金压力。二是强化项目建设运维管理,超前谋划、一体设计、分步实施生态环保项目,全力推进奇墅湖生态治理、城乡环卫一体化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大对专业运维人员的培训力度,建立健全生态环保设施运维长效机制。

    五、拓宽转化路径,推动绿色发展。一是深化生态价值转化,推动生态与文旅、康养、旅居、绿色农业等产业深度融合,打造“生态+”特色产业模式,培育一批具有广泛影响力的生态品牌。二是引导支持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和绿色转型步伐,推广清洁能源使用,发展循环经济模式,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积极探索林业碳汇交易试点,拓宽生态价值转化渠道。三是强化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开发生态研学、自然教育等新业态,提升生态资源的经济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