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人大工作 > 监督视窗

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3-10-26 17:09信息来源:黟县人大办 作者:黟县人大办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10月18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钧所作的《关于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几年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通过一系列能动司法和检察监督,充分发挥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的引领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我县刑事诉讼监督工作在思想认识、工作理念、协作合力、监督能力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就进一步高质量做好全县刑事诉讼监督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工作主题,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增强刑事诉讼监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正确履行监督职能、创新监督形式,发挥好刑事诉讼监督的纠正违法行为和错误裁判功能,促进司法机关的执法办案能力提升。

    (二)进一步强化协调配合。持续健全完善“府检联动”工作机制,有力落实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刑事侦查、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工作机制,加强案件通报和信息共享,统一规范执法标准和科学考核指标,形成既相互支持配合,又相互监督制约的工作机制。合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地生根,力争取得“双赢多赢共赢”。

    (三)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要始终把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常抓不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扎实开展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促进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新时代检察队伍。要着力提升干警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教育引导广大干警积极转变司法理念,进一步提高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