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人大工作 > 监督视窗

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1-07-09 10:46信息来源:黟县人大办 作者:黟县人大办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意见

 

    2021年5月24日,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胡鹏飞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县政府全面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监管措施,坚守安全底线,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可控、持续向好。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针对我县在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中存在着安全生产意识不够牢固、安全责任落实还不到位、重点领域存有安全隐患、监管能力有待持续增强等问题,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法宣教力度。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常抓不懈,要充分利用每年开展的“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加大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力度,着重加强单位负责人、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要发挥新媒体宣传优势,广泛开展全民安全生产教育,增强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升安全文明水平。

    (二)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一是坚决扛牢“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落实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以实的举措、铁的手腕、严的惩戒,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地落实落细。二是强化安全防范治理责任导向,按照行业领域特点,实施差异化考核,建立与我县安全发展相适应的考核评价体系,强化考核与评价结果的运用。三是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关系,形成监管边界清晰、分工明确、失职可追的责任体系。四是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依法规范生产经营安全行为。

    (三)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一是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要全面构建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等“六项机制”,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二是健全长效机制,加强源头管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自主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全员化、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安全管理,充分排查事故隐患,缩小安全生产监管盲区,有效防范事故发生。三是针对此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认真逐项研究,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①旅游新业态存在着监管部门不明确、职责边界不清晰、属地管理不到位、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②民宿安全消防管理形势不容乐观;小区电动车充电电源私拉乱接的现象屡禁不止;个别木竹企业存在着工人上班时间抽烟、乱丢烟头的现象;一些经营单位随意改变场所使用性质,极易造成新的火灾隐患。③加油站安全生产制度执行不到位,自助加油存着安全风险;燃气管道设施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④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较高;渣土运输车超载超速、抛洒现象时有发生;私自增设公路平交道口现象较为严重等。)

    (四)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一是要按照县委〔2018〕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明晰责任,健全责任考核机制,完善监督管理体制,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监察体制建设。二是县直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推进安全生产网络化、标准化、精细化、信息化、社会化和法治化建设。三是要主动应对新形势安全生产的需要,创新工作举措,探索建立与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系统联网的信息平台,完善线上线下配套监管制度,逐步健全专家排查隐患制度,完善隐患整治监理评估机制,借助第三方对安全生产进行评估,确保安全风险出于可控。四是切实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队伍的建设,稳定人员配置,强化执法培训,提升专业化、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