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意见
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意见
2021年5月24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卢承纲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一年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多措并举,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也指出,全县生态环保工作在责任落实、问题整改和监管能力上还存在不足和短板。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一要担当作为,严格落实生态环保责任。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要压实工作责任,把“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压力传导到位,确保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坚决守好生态环保“责任田”。
二要举一反三,全力推进环保问题整改。要把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作为整改问题、改进工作的契机,以“不放过、不贰过”的决心和意志,切实增强抓好问题整改的自觉性,确保改彻底、改到位。要认真汲取典型案例的教训,举一反三,推动解决一批影响我县生态环境的问题,真正把好山好水保护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
三要加强宣传,提升生态环保监管能力。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在全社会开展生态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和“碳达峰、碳中和”知识宣传教育。要进一步强化企业经营者的守法意识,依法从严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运用重点执法案例强化宣传效果。要充分发挥县环委会的牵头指导作用,强力推进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加强生态环保执法队伍建设,健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网络,提高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