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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旅游新业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布日期:2024-10-28 11:30信息来源:黟县人大办 作者:黟县人大办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为推进县委十五届六次全会“持续开展重点领域安全整治,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以文旅产业融合为引领,坚决站稳文旅融合发展C位”等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我县旅游新业态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6月份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继敏,副主任舒强分别带队,深入部分乡镇、相关旅游企业和研学写生场所实地调研旅游新业态安全监管工作,并召开各乡镇和县发改委、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座谈会,了解我县旅游新业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提出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我县旅游产业不断发展,规模持续扩大,涌现出一大批旅游新业态项目,主要有西递石林景区水世界、木坑景区高空滑索、西递直升机、宏村滑翔伞、桃花源漂流、秀里热气球、柯村网红小火车、影视拍摄、旅游民宿等十几个类型,增强了游客旅游体验感,丰富了我县旅游业态。在旅游新业态拓展中,县委县政府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头等位置,一是加强责任落实。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强化旅游新业态安全监管。二是不断完善机制。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结合黟县实际,县安委会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影视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黟安〔2023〕6号)、《关于印发黟县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的通知》(黟安〔2023〕11号)等文件,推动旅游新业态监管的常态化、规范化。三是开展督查考核。将旅游新业态纳入了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一年行动、季度安全生产“专班赛马”、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等重要考评内容,督促乡镇和职能部门依法、主动开展安全监管。四是加大宣传教育。结合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咨询日等活动,多形式宣传旅游新业态安全知识,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涉山涉水、预防雷击、户外体验等旅游新业态安全须知和注意事项,进一步提高全民的安全防范意识。

    二、存在问题

    尽管我县持续加大旅游新业态安全监管的力度,并取得一定成效,但在调研中发现,还存在着以下问题和不足。

    (一)安全意识仍需提升。一是少数职能部门对于旅游新业态安全监管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落实“三管三必须”责任要求不到位,行业主管部门发挥牵头作用、落实安全责任不够有力,部门和乡镇的协调配合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随着我县旅游新业态的不断出现,在安全监管的覆盖面和针对性上有待进一步加强,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主动介入旅游新业态仍存在不足。

    (二)监管机制不够健全。一是我县旅游新业态安全治理模式与县文旅、公安、消防、应急等部门的多业态联动、多主体互通的共建共治治理体系尚未完善,缺少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县旅游新业态安全监管的组织机构。二是一些旅游新业态发展迅速,尚未有统一的行业标准规范,有的是跨行业发展,无法用传统范畴去界定,或多或少存在着“无行业标准、无运营规范、无监管主体”等问题,原有的“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等文件已经无法满足当前安全监管的需求,亟待出台我县旅游新业态安全监管办法。

    (三)日常监管难度较大。一是有的旅游新业态存在特殊性,有的法律法规在实际监管中可操作性不强,难以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评估和监督,如热气球、直升机等项目存在不知“由谁管、如何管”的问题,形成了监管空白。二是尽管相关部门开展了联合检查和隐患治理,但多部门职能交叉的问题依然存在,安全监管的效率不够明显。三是相关部门监管力量不足,专业人员缺乏,业务培训不够,监管的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如特种设备涉及八大类理工科专业知识,基层监管人员专业并不对口等。四是旅游新业态涉及的场所和活动形式多样,有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不强,对于安全生产方面的知识、法律掌握还不够。

    (四)消防安全有待加强。一是负责审批、监管民宿和研学写生基地行业的部门及乡镇缺乏明确、有效的协调机制,存在管理漏洞,导致消防安全管理无法同步进行。如存在未能将开办民宿要求提前告知,有些民宿突破我县民宿业发展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等问题。二是尽管以前多次进行消防安全规范化整治,但由于人员变动频繁,部门和乡镇日常监管未能及时跟上,出现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反弹。三是部分民宿和研学写生基地经营者消防意识不强,为了美观方便,存在不按规定随意使用易燃材料装修,用火用电混乱,厨房、用餐区和住宿区缺少防火分隔设施,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和醇基燃料等问题。

    三、工作建议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旅游新业态健康有序发展,针对本次调研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调研组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旅游新业态是促进我县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旅游竞争力和市场地位的重要途径,同时又是一项探索性的多部门齐抓共管的综合性工作。各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旅游新业态安全监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整治机制和责任倒查机制”的决策部署,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投资、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以及对监管职能相同或相近具有专业人员与技术仪器设备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旅游新业态安全监管权责,保障经营单位和游客合法权益及人身财产安全,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我县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完善管理机制,支持有序发展。一是成立我县旅游新业态安全监管领导组织,形成由县政府牵头、部门联合的项目审批及安全监管体系,全面实施监管部门、属地政府、经营主体三方管理机制。二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我县旅游新业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对我县旅游新业态进行项目归类,明晰各职能部门监管职责,明确安全监管标准,补齐旅游新业态项目的安全审查、建设施工、联合验收、运营监管、应急救援等工作链条,强化全过程联合监管。

    (三)加强指导检查,落实主体责任。一是旅游行业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定期摸排辖区内旅游新业态的现状,定期分析旅游新业态安全风险形势,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防范,做到未雨绸缪、防患未然。二是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专业人员的培训,根据监管内容开展日常检查、不定期抽查以及设施设备检验检测等方面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必要时,可以聘请第三方安全中介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安全评估或评价工作。三是督促企业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项目的安全工作负责。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四)坚持多措并举,保障消防安全。一是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与民宿属地乡镇政府的联系与沟通,实时掌握民宿、研学和写生场所经营状态,定期开展联合执法,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二是研究制定黟县民宿、研学和写生行业消防安全分级管控工作方案,对于火灾风险隐患突出的,加大日常督查力度,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机制,促进问题落实整改。三是加大民宿、研学和写生场所聚集区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统筹乡村振兴、文物保护等资金,完善消防给水管网,提高业主和村民的自防自救能力。四是组织开展乡镇、相关行业负责人的消防安全大培训,加大民宿、研学和写生场所经营者及服务人员的消防知识培训力度,建立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体系,督促制作消防安全提示卡,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