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社区建设与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安排,近期,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通过实地查看、查阅档案资料、集中听取汇报和召开座谈会、赴外地考察学习等方式,对我县城市社区建设与管理工作进行了一次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目前我县共有4个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28名,注册登记的志愿者1776人,管辖常住人口13695户,29183人。近年来,县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建设与管理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县领导联系社区、县直部门定点帮扶社区制度,并将社区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有力地促进了城市社区建设与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一)社区服务设施明显改善。2013年以来四个城市社区先后新建或改建了办公服务中心大楼,面积都达到或超过1000平方米,并按美丽社区建设要求建成了“三站、两栏、一厅、一校、一超市、一场所和一多功能室”,服务设施建设位于全市前列。
(二)社区服务机构日臻完善。基本形成了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自治组织为主体,群团、志愿者和民间服务组织为补充的服务机构网络。社区志愿者协会、科普协会等民间群众组织蓬勃发展,畅通了广大居民参与社区活动的渠道。“一站通”、“一网清”信息化平台的投入使用和网格化管理模式的推广,使社区服务工作更加便捷、高效、主动。
(三)社区人员待遇显著提高。从去年开始,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已参照我县现行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同类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执行和正常晋升,津补贴、绩效工资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标准。同时,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从去年开始也享受了低水平“五险一金”。
(四)社区服务功能不断增强。服务对象已由过去的低保人员、特困群众、残疾人等传统民政对象逐步拓宽到全体居民;服务内容也由过去单纯的社会福利、低保救济服务逐步拓展到就业保障、保健康复、文化娱乐、环境整治、老年关怀、青少年教育、便民服务等,最大限度满足居民的各种需求服务上来。
(五)社区建设工作成效显著。郭门社区荣获“安徽省平安社区”、“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称号,顺利通过黄山市首批“美丽社区”验收;麻田社区、北街社区分别荣获“第五届安徽省文明社区”称号;团结社区荣获“安徽省绿色社区”称号。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县政府加强了社区建设并取得显著成绩,但与先进地区相比,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共建共创美丽社区意识不强。仍有不少居民对社区认识模糊,归属感不强,参与度不高,缺乏主人翁意识。一些驻区单位对社区的认同感较低,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不高,对所拥有的服务场所与资源向社区居民开放度不够,缺乏共建共创意识,缺少沟通协调机制。
(二)社区建设管理机制尚未键全。由于认识上的偏差和准入制度执行不严,一些政府部门没有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将一些行政工作直接部署给社区,社区“被行政化”现象突出。社区工作人员整天忙于应付各级各部门下派的工作任务,导致社区角色错位,职能模糊,难以依法履行民主自治,抽出更多的时间来开展便民服务工作。
(三)社区经费短缺制约工作开展。尽管县财政从去年开始,已将四个城市社区基本工作保障经费纳入定额预算,不足部分交由碧阳镇、渔亭镇统筹安排。由于受镇级财力不足和社区管理体制滞后等影响,社区工作经费难以全额保障,有时不得不依赖募捐来缓解暂时困难,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区为民服务活动的开展与工作上的创新。
(四)社区人员队伍建设需要加强。由于县城社区规模和空间布局的不尽合理,郭门社区人少事多矛盾最为突出,迫切需要增加人手。社区志愿者虽然注册不少,但到社区经常参加服务活动的不多,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也是“一阵风”,忽冷忽热。与此同时,待遇偏低、工作量大、上升空间不宽导致工作人员流动较为频繁,社区工作岗位很难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五)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缺乏力度。现有的一些社会组织普遍存在规模小、起点低、缺经费、缺场所、服务水平不高等问题,提供的服务项目也仅停留在公益活动中,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的经验手段也较为单一,缺乏专业性和自主性。民政局作为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部门,目前没有专职管理人员,也没有实体化运行的县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缺少常态化培育管理服务机制。
三、关于社区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一)强化共建共创意识,合力推进美丽社区建设。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社区共建共创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完善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制度和社区志愿者注册制度,多渠道、多形式动员和组织社区居民自觉参与社区共建共创各项活动。要探索建立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驻区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和驻区单位社区建设责任评价体系,强化驻区单位的社区共建共创责任,推动驻区单位将文化、教育、体育等活动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实现资源共享。
(二)完善社区管理体制,统筹社区部门协调配合。要进一步明确属地镇政府责任,充分发挥县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作用,进一步理顺社区与部门的主责关系,明确角色定位;部门工作向社区延伸,应通过准入制度的约束,并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尽可能地减轻社区行政工作量和经费负担。要按照便于居民自治、便于服务管理、便于开发社区资源的原则,科学合理调整县城社区规模设置和空间布局,推进社区管理服务均衡发展。
(三)加大经费保障力度,重视加强社工队伍建设。要按照黄山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提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待遇的意见》(民基[2017]1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提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政治经济待遇,继续加大对社区建设经费的投入,确保有钱干事。要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加大对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及其他社会工作者的培训力度,鼓励他们参加社会工作专业职称考试。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打通优秀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上升通道,在“两代表一委员”的推选、乡镇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方面给予倾斜,用制度和待遇吸引人、激励人、留住人,确保有人干事。
(四)大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推动社区管理创新。要重视社会组织管理机构建设和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工作,可借鉴绍兴、杭州等地先进经验,成立“社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立项目资金等途径,加快培育发展一批社区专业服务公司、社会中介组织、爱心协会、慈善协会、文体社团等社会组织和非营利性机构,并在组织运作、活动场地、小额补贴等方面提供帮助和扶持,引导他们积极参与社区管理与服务活动,使之成为美丽社区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