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大代表活动室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2019年5月24日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十六次主任会议通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进一步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全县人大代表活动室规范化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执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活动室作为代表联系群众的载体平台和基础依托作用,为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推进我县民主法治建设进程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总体目标
按照“全覆盖、制度化、常活动、求实效”的要求,大力推进人大代表活动室规范化建设,努力实现“场所建设全覆盖、工作制度规范化、联系选民常态化、代表履职实效好”的总体目标,使之真正成为代表联系群众的主阵地、反映民意的主渠道、发挥代表作用的主抓手。
(一)规范场所设置。各乡镇应在其辖区范围内至少建立一个人大代表活动室,统一命名为:XX(乡镇)人大代表活动室,并单独挂牌(人大代表活动室标牌一般应使用统一规格的铜制牌匾,国徽居中)。人大代表活动室应当有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备,配置代表学习资料,建立代表活动档案。代表工作制度、活动计划、代表信息、联系选民、活动情况等上墙公开。人大代表活动室场地确需与其他场所共用的,要加强统筹利用;以人大代表活动室使用为主,以保证代表联系群众活动的正常开展。不要奢侈浪费,不搞形式主义,也不作表面应付,一切为了方便代表与选民联系,一切为了维护选区选民利益。
以此为基础,各乡镇要积极创造条件,在所辖村、社区等地建设人大代表活动点,努力构建人大代表活动室下设若干人大代表活动点的立体化格局,优化人大代表活动室的布局结构,进一步方便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二)完善工作制度。要加强代表活动室运行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代表接待选民工作制度,充分发挥代表活动室作为接待选民、反映问题、建议交办处理、督办反馈落实等工作的平台作用,推进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做到代表信息、联系方式、主要职责、工作流程等上墙公示,以规范的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人大代表活动的有序开展。要做到年度有计划、季度有安排、活动有内容、年终有总结。要建立代表活动台账,详实记录代表活动、履职、代表建议的提出和办理等情况,方便代表履职情况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监督。
(三)精心组织活动。各乡镇人大要将辖区内的各级人大代表全部编入人大代表活动室,有组织地开展代表活动。人大代表活动室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重点对代表联系群众作出计划安排,各人大代表活动室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代表活动不少于一次。要切实把人大代表活动室作为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主平台和主阵地,发挥学习交流、联系群众、舆论宣传、献计献策、汇集民意民智、服务中心大局等方面的作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进人大代表活动室规范化建设,积极组织辖区内各级人大代表开展活动,是闭会期间实现人大代表直接联系人民群众、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的重要平台,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保障。各乡镇人大要从人大工作大局出发,不断深化对人大代表活动室建设重要性的认识,高度重视,强化措施,全面推进人大代表活动室规范化建设。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大要充分发挥在推进人大代表活动室规范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积极主动向同级党委汇报,争取党委支持,在场所选定、人员配备、制度建设、设备添置、经费保障等方面,切实负起责任,扎实做好工作,确保人大代表活动顺利开展。
(三)务求工作实效。人大代表活动室工作应贴近民生、因地制宜、务求实效。各乡镇人大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学习培训、联系选民、调研视察、议政督政、履职经验交流、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回答询问等形式多样的人大代表活动。同时代表活动要突出主题,注重实效,不断创新,增强代表活力,激发代表履职热情,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努力增强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