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黟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县人大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
(2018年9月30日中共黟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研究通过)
调查研究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基础性工作,是提高人大工作水平和实效的重要途径。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调查研究工作,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根据中央、省市县委以及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调查研究提高调查研究实效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人大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把握原则要求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及省人大的部署要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确保调研工作服务于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服务于长期坚持、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服务于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
2、自觉把调查研究贯穿于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贯穿于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全过程。从工作摆布、人员配置、制度规范上加大调查研究分量,形成浓厚的调查研究风气。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唯真求实,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活动,使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谋划安排、会议讨论审议、作出决定决议等都建立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着力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开展调查研究情况,要作为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人大机关党组对照检查的内容。
3、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各委办室主要负责人,要把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作为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带头增强调研意识、开展调研活动、改进调研方式,带头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带头研析问题、解决问题,在调查研究中作示范、当表率。
二、突出调研重点
4、推进执法调研。主要是围绕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开展调研。着重了解法律法规实施成效和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所在,找准法律法规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相适应的内容,提出推动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的对策举措及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5、改进专题调研。主要是围绕落实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部署的监督、决定、代表工作等重点任务开展调研。着重就人大及其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报告、开展专题询问、作出决定决议等开展调研,组织人大代表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摸清情况,找准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推动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6、拓展理论研究。主要是围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研究,围绕人大工作和建设中的全局性、基础性、长远性问题开展调研。着重了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基本情况,总结经验,研析问题,探寻规律,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思想观点、思路举措和方法路径等,为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使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提供决策参考。
7、协助立法调研。主要是配合协助省市人大围绕地方性法规的立改废释开展调研。着重就准确把握立法中的矛盾焦点和关键问题,找准立法依据和突破口,明确立法的思路和重点,为省市人大立法提供参考。
三、完善调研机制
8、建立调研工作统筹协调机制。每年初,各委办室应当根据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及监督工作计划、代表工作计划,结合自身职能,研究提出年度调研选题,明确牵头负责人、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和成果形式,提请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形成常委会年度调研工作计划。常委会主任会议应当加强对调研工作的统筹协调,避免在同一时段到同一地点多头调研,推进调研工作计划实施。
9、健全人大调研工作协同机制。常委会年度调研工作计划印发各乡镇人大参考, 乡镇人大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年度调研工作计划。必要时可选择重点调研选题与乡镇人大开展联动调研。加强与上下级人大的联系,相互支持配合,互通调研情况,共享相关数据。
四、推进成果转化
10、加强宣传交流。调研报告和理论研究成果可在人大常委会会报上刊用,也可视情在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具有较高学术研究、宣传推广价值的,推荐给新闻媒体、专业刊物刊登,必要时可组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
11、促进成果运用。调研成果中,全局性强、具有较高决策参考价值的,可提请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或主任会议研究后,报县委或提请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与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相关的,发送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参考。其他调研成果可按程序交“一府一委两院”及相关部门研究处理,为改进工作提供参考。人大代表开展调研活动形成的报告,按照代表法的规定处理。
五、改进工作作风
12、注重务实创新。坚持点面结合、上下联动,采取实地调查、走访群众、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运用网上调查、新媒体互动、大数据采集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调研。需作样本分析的,进行蹲点调研,每次蹲点不少于3天;需要持续关注的,进行跟踪调研,全程掌握情况;需要进行暗访的,认真组织暗访,确保调研全面深入。
13、客观反映问题。牢固树立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站稳政治立场,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从政治上研究和把握问题,注重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分析思考问题,注重把上级精神和人大工作实际结合起来。要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方法,坚持定性和定量结合、宏观和微观结合、静态和动态结合,善于从个别现象和普遍联系中把握事物发展规律,坚持讲真话、道实情,有喜报喜、有忧报忧,调研报告要有实情、有事例、有数据。对人大和“一府一委两院”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应当及时总结推广。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客观公正指出,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14、严明调研纪律。开展调查研究,必须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委实施细则,轻车简从,务实高效。人大常委会领导和各委办室负责人开展调研,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每年深入基层调研不少于60天,住村(社区)不少于5天,提交1-2篇调研报告。坚持轻车简从,严格控制调研人数,一般不超过6人。调研活动要简化接待工作,不搞层层陪同、对等陪同,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