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决定决议

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黟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25-12-31 12:10信息来源:黟县人大办 作者:黟县人大办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2025年12月31日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刘继敏主任受县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25年,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紧扣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依法行使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任免权,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丰富和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形式,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圆满完成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高质量建设世界级休闲度假康养旅游目的地贡献了人大智慧和力量。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县委十五届九次、十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和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持续深化四个机关建设,努力形成更多具有黟县人大辨识度的工作成果,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黟县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