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决定决议

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补选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5-12-19 14:01信息来源:黟县人大办 作者:黟县人大办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2025年12月19日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吴雁冰因工作原因已调离黟县,代表资格自行终止。根据《代表法》和《选举法》有关规定,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在代表出缺的洪星乡同川选区补选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名。

    选举日为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