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8日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黟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监督办法》的规定,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黟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5年县级政府性投资新建项目的议案,会议同意县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25年县级政府性投资新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