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黟县2023年县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2024年8月23日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局长余国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黟县2023年财政决算和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县审计局局长程永平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县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黟县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决定批准2023年县级财政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