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黟县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23年12月20日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局长余国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做的《关于提请审议黟县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新增债券资金安排及预算调整的议案(草案)》的说明,审议了《黟县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新增债券资金安排及预算调整的议案》。会议决定,批准黟县人民政府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预算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