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12月29日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曹文磊同志代表县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会议高度评价过去一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充分肯定县政府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目标任务和工作部署。会议认为,《报告》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决策部署,总结成绩实事求是,分析问题客观精准,确定目标科学可行,部署工作重点突出,符合黟县发展实际和全县人民意愿。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县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切实增强经济活力、防范化解风险、改善社会预期,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精心打造“画里乡村、国际乡村、和美乡村”,以开拓奋进、勇毅前行的姿态,为高质量建设大黟山高颜值国际乡村旅游综合示范区和休闲度假康养旅游目的地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