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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3-11-28 11:53信息来源:黟县人大办 作者:黟县人大办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2023年11月28日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227日至29日在县城举行,会期三天。建议会议议程是:

    1、听取和审议黟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黟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黟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黟县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县级预算;

    4、听取和审议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黟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选举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