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11月28日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7日至29日在县城举行,会期三天。建议会议议程是:
1、听取和审议黟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黟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黟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黟县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县级预算;
4、听取和审议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黟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选举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