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实施S477碧阳经西武岭至金字牌公路改建工程
项目(黟县段)议案的决定
(2023年4月28日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听取了县交通运输局局长王峰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实施S477碧阳经西武岭至金字牌公路改建工程项目(黟县段)议案(草案)的说明》,审查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实施S477碧阳经西武岭至金字牌公路改建工程项目(黟县段)的议案》,决定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S477碧阳经西武岭至金字牌公路改建工程项目(黟县段)的议案。
会议认为,S477碧阳经西武岭至金字牌公路改建工程项目(黟县段),是连接黟县县城至德上高速柏溪出口的快速通道,能充分发挥高速路网的辐射带动作用,对真正实现黟县“高速县城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道路建成后,县城至德上高速柏溪出口行车时间将缩短至15分钟,并有效提高通行舒适度及安全性。
会议要求,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科学、规范组织实施S477碧阳经西武岭至金字牌公路改建工程项目。要完善项目推进机制,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严格项目工程质量监管,全力推进工程建设。同时,要做好项目建成后的日常养护,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